第二届优秀保留剧目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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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目申报
2011年04月28日,文化部发布《关于开展第二届优秀保留剧目大奖评选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使优秀保留剧目大奖发挥更大的作用,经研究决定,文化部将开展第二届优秀保留剧目大奖的评选活动。
申报要求
(一)申报作品题材不限。
(二)申报作品包括大型作品与小型作品。大型作品包括建国以来的新创作作品、整理改编作品以及移植的中外经典作品。
小型作品是指戏曲小戏、话剧独幕剧、小歌剧、小舞剧、小音乐剧等作品,演出时长一般在三十分钟以内。
(三)申报作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过程中,久演不衰,深受观众欢迎,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四)申报作品演出场次应达到如下标准之一(场次计算截止到2011年4月):
1949年10月1日以后首演的剧目,演出场次应达到1000场以上,并且从2008年至今演出达到60场以上;
1978年12月31日首演的剧目,演出场次应达到400场以上,并且从2008年至今演出达到60场以上;
1949年以后首演总场次不足1000场、但从1978年以来演出达到400场以上,并且从2008年至今演出满60场。
(五)申报院团只能申报本院团原创、演出的作品并计算演出场次。始终联合创作演出的作品,可联合进行申报,合并计算联合演出场次。
(六)首演时间、演出场次、近年来演出情况(以节目单为准)须经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核准并签署意见。
程序数量
(一)本次申报面向全国各种不同体制艺术院团,包括转企改制艺术院团、民营艺术院团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艺术院团。
(二)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院团、其他部门主办的艺术院团以及民营、转制艺术院团,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进行申报,大型作品数量不超过3部、小型作品数量不超过2部。
(三)部队艺术院团统一由总政宣传部艺术局申报,大型作品数量不超过5部、小型作品不超过3部。
(四)文化部直属院团直接申报,每团报送1部大型作品、1部小型作品。
(五)中央和国家所属艺术表演团体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申报,每院团可申报1部大型作品、1部小型作品。
(六)申报数量严格控制。
获奖名单
2012年10月18日,文化部发布《文化部关于第二届优秀保留剧目大奖评选结果公示的公告》,公示自2012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时间7天。
2012年11月20日,第二届优秀保留剧目大奖获奖作品表彰会在北京召开。
剧目 | 剧种 | 场次 | 演出单位 |
---|---|---|---|
《杨门女将》 | 京剧 | 800 | 国家京剧院 |
《华子良》 | 京剧 | 410 | 天津京剧院 |
《徐九经升官记》 | 京剧 | 642 | 湖北省京剧院 |
《十五贯》 | 昆曲 | 1528 | 浙江昆剧团 |
《天仙配》 | 黄梅戏 | 1741 | 安徽省黄梅戏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
《姊妹易嫁》 | 吕剧 | 3120 | 山东省吕剧院 |
《朝阳沟》 | 豫剧 | 5632 | 河南省豫剧三团 |
《铡刀下的红梅》 | 豫剧 | 1620 | 河南小皇后豫剧团 |
《红楼梦》 | 越剧 | 1360 | 上海越剧院 |
《柳毅传书》 | 越剧 | 1000 | 南京市越剧团 |
《宝莲灯》 | 河北梆子 | 1380 | 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 |
《董生与李氏》 | 梨园戏 | 465 | 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 |
《桃李梅》 | 吉剧 | 2620 | 吉林省吉剧院 |
《刘三姐》 | 彩调剧 | 155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彩调剧团 |
《山村母亲》 | 蒲剧 | 1160 | 运城市蒲剧青年实验演出团 |
《青春跑道》 | 儿童剧 | 1533 | 苏州市滑稽剧团 |
《宝贝儿》 | 儿童剧 | 2048 | 济南市儿童艺术剧院 |
《红色娘子军》 | 芭蕾舞剧 | 3678 | 中央芭蕾舞团 |
《洪湖赤卫队》 | 歌剧 | 2450 | 湖北省歌舞剧院 |
《江姐》 | 歌剧 | 771 | 空政文工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