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乃春
陈乃春,国家一级演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闽剧)项目传承人。
荣获第十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第三届(原文化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表演奖”、第七届、第十二届中国戏剧节优秀表演奖、第十一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优秀辅导教师奖章等大奖。被福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拔尖人才”,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优秀专家”、福建省“文化名家”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代表作品有闽剧《林则徐充军》《丹青魂》《兰花赋》《红裙记》《告老尚书》《孙权与张昭》等。
个人经历
1964年,11岁的陈乃春考进福州闽剧院二团,开始了他闽剧的艺术人生之旅。但由于身体较弱,不到二年便又离开了剧团。
1969年,不到16岁的陈乃春随滚滚人流加入到“上山下乡”的热潮,由于他出众的表现和良好的家庭成份,他幸运地被分派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福建建设生产兵团二团,别人下乡拿工分,而他下乡拿工资,在闽西永定矿区过上了长达9年的生涯。
1978年福州市闽剧团复团,26岁大龄的陈乃春被团领导看中,以一个“角儿”的身份被安排的闽剧班里。《珍珠塔》是陈乃春“二进剧团”后出演的第一出戏。
1980年,陈乃春所在福州闽剧团决定排演《林则徐充军》。“全中国只有福州闽剧团演《林则徐充军》一剧,而福州闽剧团只有陈乃春一人演林则徐一角,而且演得好!”陈乃春也因此被誉为“中国当今第一流的年轻表演艺术家。”
1984年,参加《红裙记》在新加坡演出,引起轰动。
1985年,参加《红裙记》在全国政协礼堂参加会演,陈老师从此名声大振。
1993年5月,在福州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戏剧节传来消息:闽剧《丹青魂》吴道子的扮演者陈乃春以其精湛的表演艺术,一举摘取第十届中国戏剧梅花奖,实现闽剧梅花奖“零”的突破。
2003年,陈乃春处在大紫大红演艺事业鼎峰,他开始华丽的转身,开始执掌福州市艺术学校。在省第九、十届政协委员会上,他先后提出议案,终在2004年7月,将学校更名为“福州市艺术学校”,并获市政府财政支持和土地支持。
获奖记录
1993年04月16日,陈乃春荣获第三届文华奖·文华表演奖。(闽剧《丹青魂》)
1993年05月08日,陈乃春荣获第十届中国戏剧梅花奖。
2011年10月30日,陈乃春荣获第十二届中国戏剧节·优秀演员奖。(闽剧《红裙记》)
2018年04月27日,陈乃春入选2018年度“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
戏曲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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