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玉杯艺术奖
由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自筹基金22万元,于1987年12月26日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1988年2月29日正式宣布设立的戏曲艺术奖。该奖属民间性质,是社会办文化的一种形式。但得到了文化部、全国文联、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戏剧家协会等单位有关领导的支持和关注,国家主席杨尚昆亲笔题写了杯名。评奖机构设有基金会和评奖委员会,会长和主任委员均由常香玉担任。
评奖条例规定的评奖范围是:“凡当年在郑州舞台上公演的河南地方剧种(包括外省市的河南地方剧种在郑州公演者),剧目中饰演角色的演员和编剧、导演、音乐设计、舞美设计、剧团管理人员以及戏剧编辑、戏剧评论家。”评奖标准是:“有较高的创作能力、表演技巧、管理才能和编辑水平。创作态度严肃,艺术作风正派,成绩显著者。”
自1991年起,“香玉杯艺术奖”改为每二年评奖一次。
首届香玉杯艺术奖(1988年)
小香玉、王豫生、王清芬、虎美玲、王希玲、海连池、吴心平、王红丽、刘忠河、汪荃珍、柏青
第二届香玉杯艺术奖(1989年)
胡小凤、任宏恩、马莉、朱巧云、丁清香、蓝纪先、郭应先、孙连荣、艾立、周迪君、菅爱梅、陈淑敏
第三届香玉杯艺术奖
张保英、芦玉琴、牛青坡、汤玉英、王玉华、李金枝、李金翠、王洪应、王宽、李树建、黄德华
第四届香玉杯艺术奖
李扬、周桦、赵玉英、阿娇、张美贞、王复兴、房新枝、谭静波、杨书琴、范静、周玉珍、顾琴芳
第五届香玉杯艺术奖
贾文龙、段巧霞、任虹桥、戴彩凤、芦顺萍、高红旗、王慧、党玉倩、薛琳、苗文华、魏俊英、孙丽君、孙炳新、张艳萍、周淑丽
第六届香玉杯艺术奖(1997年)
1997年5月27日,第六届“香玉杯”艺术奖颁奖大会在临颖县南街村举行。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林炎志,省文化厅厅长王传真,省文联主席丁发杰,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等出席颁奖大会并讲话。本届“香玉杯”参赛者水平线提高,年龄线下降,参赛人数增多。经过评委会评议,来自江苏、山东、甘肃、河南的张虹、焦杰英、耿荣、王信军、刘翠芳、李红英、索海燕、魏凤琴、史茹、张美娟、吕红霞、张晓霞、陈素菊、马兰、孙玉香、杨红霞16人获香玉杯艺术奖,陈宪章、荆桦获特别贡献奖。
第七届香玉杯艺术奖
杨国民、朱晓兰、申小梅、朱桂琴、崔小田、樊萍、毕小宏、陈新琴、常俊丽、金不换、张志娟、桑艳红、王凯、李瑞君、李英、段丽君
第八届香玉杯艺术奖
田敏、陈大华、巴秋燕、徐俊霞、楚淑珍、李秀荣、张晓红、冯宝娥、海波、耿海棠、赵凤兰、郭英丽、陈春霞、盛红林
第九届香玉杯艺术奖
吴素真、袁日方、张洪菊、乔杏娥、周迪、马刚良、仝润、王燕、侯庆祥、张海龙、王杰、张兰珍、杨环、薛娟、张娜、李东杰
第十届香玉杯艺术奖(2005年)
方素珍、沈萍、汪俊丽、马艳青、刘青、邱全福、雷鲜慧、郭霞、徐爱华、刘艳丽、曲韵、张惠
南街村红太阳艺术团由于在戏曲教学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被授予“香玉杯”艺术奖希望奖。
第十一届香玉杯艺术奖(2007年)
岳学安(豫剧)、李继梅(豫剧)、皇甫幽丽(豫剧)、张喜平(越调)、孟雪琴(豫剧)、张水英(豫剧)、常艳霞(豫剧)、李卫红(曲剧)、李巧荣(越调)、萧扬玲(豫剧)、李金玲(豫剧)、杨书玲(豫剧)、赵祥(豫剧)、高秋月(豫剧)、陈密林(曲剧)、付梅(四平调)、刘修元(曲剧)、李亚军(曲剧)、杨永山、纪小瑞(豫剧)、李广海(豫剧)、葛爱、邵桃云(豫剧)、项英(曲剧)、李宝霞(越调)、贾爱团(豫剧)、仝玉洁(豫剧)、张淑慧(豫剧)、李慧娟(二夹弦)、王令、李明 胡小凤 任宏恩 马莉 朱巧云 丁清香 蓝纪先 郭应先 孙连荣 艾立 周迪君 菅爱梅 陈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