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玉杯艺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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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自筹基金22万元,于1987年12月26日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1988年2月29日正式宣布设立的戏曲艺术奖。该奖属民间性质,是社会办文化的一种形式。但得到了文化部、全国文联、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戏剧家协会等单位有关领导的支持和关注,国家主席杨尚昆亲笔题写了杯名。评奖机构设有基金会和评奖委员会,会长和主任委员均由常香玉担任。

评奖条例规定的评奖范围是:“凡当年在郑州舞台上公演的河南地方剧种(包括外省市的河南地方剧种在郑州公演者),剧目中饰演角色的演员和编剧、导演、音乐设计、舞美设计、剧团管理人员以及戏剧编辑、戏剧评论家。”评奖标准是:“有较高的创作能力、表演技巧、管理才能和编辑水平。创作态度严肃,艺术作风正派,成绩显著者。”

自1991年起,“香玉杯艺术奖”改为每二年评奖一次。

首届香玉杯艺术奖(1988年)

小香玉王豫生王清芬虎美玲王希玲海连池吴心平王红丽刘忠河汪荃珍柏青

第二届香玉杯艺术奖(1989年)

胡小凤任宏恩马莉朱巧云丁清香蓝纪先郭应先孙连荣艾立周迪君菅爱梅陈淑敏

第三届香玉杯艺术奖

张保英、芦玉琴、牛青坡、汤玉英、王玉华、李金枝、李金翠、王洪应、王宽、李树建、黄德华

第四届香玉杯艺术奖

李扬、周桦、赵玉英、阿娇、张美贞、王复兴、房新枝、谭静波、杨书琴、范静、周玉珍、顾琴芳

第五届香玉杯艺术奖

贾文龙、段巧霞、任虹桥、戴彩凤、芦顺萍、高红旗、王慧、党玉倩、薛琳、苗文华、魏俊英、孙丽君、孙炳新、张艳萍、周淑丽

第六届香玉杯艺术奖(1997年)

1997年5月27日,第六届“香玉杯”艺术奖颁奖大会在临颖县南街村举行。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林炎志,省文化厅厅长王传真,省文联主席丁发杰,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等出席颁奖大会并讲话。本届“香玉杯”参赛者水平线提高,年龄线下降,参赛人数增多。经过评委会评议,来自江苏、山东、甘肃、河南的张虹、焦杰英、耿荣、王信军、刘翠芳、李红英、索海燕、魏凤琴、史茹、张美娟、吕红霞、张晓霞、陈素菊、马兰、孙玉香、杨红霞16人获香玉杯艺术奖,陈宪章、荆桦获特别贡献奖。

第七届香玉杯艺术奖

杨国民、朱晓兰、申小梅、朱桂琴、崔小田、樊萍、毕小宏、陈新琴、常俊丽、金不换、张志娟、桑艳红、王凯、李瑞君、李英、段丽君

第八届香玉杯艺术奖

田敏、陈大华、巴秋燕、徐俊霞、楚淑珍、李秀荣、张晓红、冯宝娥、海波、耿海棠、赵凤兰、郭英丽、陈春霞、盛红林

第九届香玉杯艺术奖

吴素真、袁日方、张洪菊、乔杏娥、周迪、马刚良、仝润、王燕、侯庆祥、张海龙、王杰、张兰珍、杨环、薛娟、张娜、李东杰

第十届香玉杯艺术奖(2005年)

方素珍沈萍汪俊丽马艳青刘青邱全福雷鲜慧郭霞徐爱华刘艳丽曲韵张惠

南街村红太阳艺术团由于在戏曲教学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被授予“香玉杯”艺术奖希望奖。

第十一届香玉杯艺术奖(2007年)

岳学安(豫剧)、李继梅(豫剧)、皇甫幽丽(豫剧)、张喜平(越调)、孟雪琴(豫剧)、张水英(豫剧)、常艳霞(豫剧)、李卫红(曲剧)、李巧荣(越调)、萧扬玲(豫剧)、李金玲(豫剧)、杨书玲(豫剧)、赵祥(豫剧)、高秋月(豫剧)、陈密林(曲剧)、付梅(四平调)、刘修元(曲剧)、李亚军(曲剧)、杨永山、纪小瑞(豫剧)、李广海(豫剧)、葛爱、邵桃云(豫剧)、项英(曲剧)、李宝霞(越调)、贾爱团(豫剧)、仝玉洁(豫剧)、张淑慧(豫剧)、李慧娟(二夹弦)、王令、李明 胡小凤 任宏恩 马莉 朱巧云 丁清香 蓝纪先 郭应先 孙连荣 艾立 周迪君 菅爱梅 陈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