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剧《梅玉配》青年表演人才培养
国家艺术基金2020 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闽剧《梅玉配》表演人才培养项目依托于福建省实验闽剧院的平台。
2022年07月05日,国家艺术基金2020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闽剧《梅玉配》青年表演人才培养在福建省实验闽剧院举行开班仪式。
实施背景
闽剧《梅玉配》作为福建省实验闽剧院传统经典保留剧目从“闽剧梅兰芳”郑奕奏先生1918年首演,距今已一百多年,至今演出不下千场,已传承了六代演员,经久不衰,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
人才是艺术事业发展壮大的基础和关键,经典保留剧目是经过时间的洗涤而沉淀下来的艺术精品,借助经典保留剧目的传承,锻炼、培养青年戏剧人才,让剧目在舞台上延续生命力,让人才在传承中得到成长,不失为一举两得之法。
闽剧《梅玉配》极富有闽剧特色,随着老一辈的艺术家渐渐老去,剧目需要新人去传承,去演绎。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尊重艺术人才成长规律,重点培养高素质的艺术专业人才,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同时,为了传承非遗,保留精品,培养年轻演员,我院特拟定了闽剧经典保留剧目《梅玉配》青年表演人才培养项目,让经典在舞台上鲜活,让人才在演绎中成长。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5月12日,培训总时长共31天,其中,集中授课30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2022年4月11日举行开班仪式
2022年4月11日-2022年5月11日(集中授课)
(二)项目实施地点
集中授课地点:福建省闽剧艺术中心
(三)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戏曲的本体特征》《中国戏曲的表演精神与艺术境界》《闽剧<梅玉配>》等。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演出小样等)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汇报演出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师资团队简介:
1、项目负责人:周虹
2、项目联络人:李芸
成果展示
学员优秀作品(或演出)将于2022年5月中旬在福建省闽剧艺术中心进行演出。
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15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招生范围包括:全国戏曲院团、艺术院校在职青年艺术人才等。
(二)录取方式
福建省实验闽剧院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对学员的报名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