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菜”:原意指演出时,演员不顾剧情需要和自己在艺术整体中的应有地位,自我膨胀,自鸣得意,以自我表现为出发点,或在表演中任意增删台词,或任意在场上饮水、擦汗等,即所谓摆名角儿架子。现在要菜一语则与“要彩”同,主要是指演喘场上表演时,卖弄技艺,以图得到观众的喝彩。这种孤立的要彩意识不利于表演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