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艳
刘春艳(1921-1982)是吉剧女导演金玉霞的艺名,沈阳人。8岁开始学河北梆子。14岁改学评剧,工青衣、花旦。16岁即挑梁主演,很快便在大连、沈阳一带唱红成名。1950年2月参加长春市评剧团。1957年9月调入吉林省戏曲学校评剧科任教师。1959年6月至1963年5月,在省吉剧团任导演、副团长。并于1961年和1963年被选为长春市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后因在政治上蒙受不白之冤而被剥夺了艺术创作的权利。1970年3月被下放到九台县农村插队落户。1973年5月在九台县文工团任导演。1979年8月调回长春市评剧团任导演。是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吉林分会理事。 金玉霞是吉剧最早的创建人之一,是吉剧导演艺术的奠基人。她从1959年6月至1963年5月的4年时间里,连续单独执导了《蓝河怨》、《桃李梅》、《搬窑》、《包公赔情》、《雨夜送粮》、《僧尼会》、《玩会跳船》、《燕青卖线》、《女驸马》、《金水桥》、《樊金定骂城》等吉剧最早的一批实验剧目。其中被称为“老一大三小”的《桃李梅》、《搬窑》、《包公赔情》、《燕青卖线》,已成为吉剧早期最有影响的艺术精品和代表性剧目。它们或饮誉北京,或拍成电影,或轰动香港,虽然与继任导演的修改加工分不开,但其舞台艺术的总体面貌,仍然都没有离开金玉霞首导奠定的基础。金玉霞为吉剧的形成所做出的开创性贡献,功不可没。 由于金玉霞有丰富的戏曲表演经验,因而她导戏既善于对演员进行启发诱导,又能够做表演示范。她对戏中每一个角色的表演身段都经过精心设计,又能一招一式地传授给演员。她常常是将导戏、说戏与教戏融为一体。吉剧第一代主要演员都受过她的教益。她导戏构思新颖,思路开阔,既注重地方特色,又善于博采众长。能恰当地将丰富的戏曲表演技巧与二人转的手绢、大板、说口等独特演技巧妙结合起来塑造人物。所以,她导的戏都具有人物生动活脱、生活气息浓郁和幽默风趣等特点而深受观众的喜爱。 金玉霞虽然很早就被迫离开了吉剧的动员岗位,但对戏曲艺术的执着追求却始终如一。在她生命最后的3年里,还仍以巨大的热情导演了《杜十娘》、《屠夫状元》、《公主与奴隶》、《这样的女人》等6部大型评剧,为戏曲艺术的发展尽了最后的力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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