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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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宪章,郑州人。曾任香玉剧校校长、香玉剧社副社长、河南豫剧院剧目组组长、河南省豫剧一团(承包)团长等职。他从事戏剧工作48年,是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长期的合作者,曾共同创办香玉剧校和香玉剧社,同时又是常香玉评论文艺的撰稿人,对“常派”(香玉)艺术的形成,做出了十分突出的贡献。他还参与了不少剧目的导演和创作改编如《花木兰》、《拷红》、《白蛇传》、《大祭桩》、《破洪州》、《五世请缨》、《跪韩铺》、《司马貌告状》、《冰山春水》、《柳河湾》等。这些剧目,已成为“常派”艺术的代表作。其中《花木兰》参加全国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获剧本奖和演出二等奖,《大祭桩》参加河南省首届戏剧观摩会演,获演出一等奖,剧本二等奖。他对捐献“香玉剧社号”飞机和香玉杯艺术奖的设立及基金的筹集等,均起了重要作用。


陈宪章,男,豫剧编导。郑州人。

他从事戏剧工作几十年,是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长期的合作者,曾共同创办香玉剧校和香玉剧社,同时又是常香玉评论文艺的撰稿人,对“常派”(香玉)艺术的形成,做出了十分突出的贡献。他还参与了不少剧目的导演和创作改编如《花木兰》、《拷红》、《白蛇传》、《大祭桩》、《破洪州》、《五世请缨》、《跪韩铺》、《司马貌告状》、《冰山春水》、《柳河湾》等。这些剧目,已成为“常派”艺术的代表作。其中《花木兰》参加全国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获剧本奖和演出二等奖,《大祭桩》参加河南省首届戏剧观摩会演,获演出一等奖,剧本二等奖。他对捐献“香玉剧社号”飞机和香玉杯艺术奖的设立及基金的筹集等,均起了重要作用。

系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河南省剧协理事,香玉杯艺术奖基金会副会长;曾任香玉剧校校长、香玉剧社副社长、河南豫剧院剧目组组长、河南省豫剧一团(承包)团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