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剧
苗族剧种。1954年,湘西苗族自治州花垣县麻栗场俱乐部,在苗族歌、舞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新剧种。初创时叫“苗语剧”、“苗剧”或“苗戏”,七十年代又叫“苗歌剧”,现正名苗剧。
1953年,花垣县文化馆在麻栗场乡建立沙科中心俱乐部,并相继成立了文化站,将熟悉苗族文艺的苗族教师石成鉴调麻栗场文化站工作。石成鉴深感苗族同胞喜爱看戏,而又无本民族语言的戏看,于是激起创立苗剧的愿望。在县文化馆的支持下,以石成鉴为主,有吴兴华、石成业、刘光旭参加,将苗族故事《泸溪埙》改编成苗剧《团结灭妖》,交麻栗场俱乐部排练。他们用苗歌、苗语演唱,把生活动作和舞蹈、武术的动作稍加发展,使之相当于戏曲形式的唱、念、做、打,于1954年农历正月初六在麻栗场首次演出。它以亲切的民族语言,朴实的感情和浓郁的民族特色而赢得了广大苗族群众的欢迎。苗剧就此诞生。之后,又经自治州文化部门组织各苗族县的民间艺人进行培训,推广苗剧。于是,苗剧便在花垣、吉首、古丈、凤凰等县广泛兴起,相继创作演出了十余个剧目,如花垣县的《龙宫三姐》、吉首县的《合作大生产》、古丈县的《石丁叭啦》、凤凰县的《神箭手》等。这是苗剧的业余演出阶段。1958年,苗剧进入城市后,一些专业演出团体对唱腔的发展进行了各种尝试。如1958年花垣县文工团演出的《千歌万颂石昌忠》,第一次突破了原始苗歌的束缚,借用歌剧的手法进行创腔;1965年花垣县农村文艺宣传队移植演出的《借牛》,第一次用戏曲的板式手法进行创腔;1979年花垣县文工团编演的《带血的百鸟图》,以音乐创作为主,借鉴汉族戏曲唱、念、做、打等表现手段,使苗剧的艺术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麻栗场业余剧团的苗剧演出活动,除“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了几年外,一直坚持自编自演。目前,苗剧仍以业余演出为主。
又称“苗戏”或“苗歌剧”。主要流行于湘西花垣、古丈、凤凰和广西融水等地。它是一个新剧种,其原形是苗族民间歌手坐在火塘边自拉自唱,并做些比拟动作。1953年,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苗族社员石成忠,参加了省群众性艺术汇演,受到启发,便与俱乐部的同志一道,在苗族民歌基础上,加对白进行表演,受到苗族群众欢迎,开始发展成戏曲形式。苗剧以苗族民歌的高腔、平腔和巫师音乐为主要唱腔,高腔用徵、商交替调式,旋律跳动大,用假嗓唱。平腔包括客歌和山歌。另有叭咕腔,字多腔少,节奏自由,速度缓慢,具有四声音阶色彩。道白大多用韵白。伴奏乐器有木叶、牛腿琴、笛子、唢呐、锣、鼓等。舞台动作大多吸收了苗族武术、巫师舞蹈及苗族鼓舞的步法。传统剧目着古装,现代剧目着时装。新编剧目大部分是取材于苗族民间传说和现代生活,代表作有《团结灭妖》、《带血的百鸟图》、《哈迈》、《神箭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