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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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是河南省唯一的省级公益性艺术科研院所,其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河南省戏曲改进委员会”,1957年更名为“河南省剧目工作委员会”,1978年改为“河南省戏曲工作室”,1983年改为“河南省戏剧研究所”,1992年在此基础上成立“河南省艺术研究所”,2003年更名为“河南省艺术研究院”,2012年改为“河南文化艺术研究院”。

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现有职工47名,其中正高8人,副高7人,中级职称15人。院部下设办公室、河南艺术档案中心、戏剧理论部、音乐舞蹈美术部、《东方艺术》编辑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部、对外文化交流研究部等。

河南省艺术研究院成立60多年来,经过几代艺术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在艺术科研和艺术创作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河南的艺术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编纂“十大文艺集成志书”的带动下,逐渐形成了艺术科研、艺术创作双翼齐飞的基本态势,先后承担并完成了数十项国家级、省部级艺术科研项目,并创作了一大批优秀的艺术作品,拥有了一支较为成熟的艺术科研、艺术创作的专业人才队伍。

长期以来,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始终坚持艺术科研与艺术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艺术研究与艺术创作相互促进、并行发展的建院思路,充分发挥本院创作人才云集、实力雄厚的优势,参与了许多重点剧目的创作、加工和修改工作。由该院创作人员参与创作的豫剧《香魂女》、《程婴救孤》、《常香玉》、《村官李天成》、《苏武牧羊》、《兰考往事——焦裕禄》,曲剧《惊蛰》,越调《老子》,话剧《宣和画院》、《红旗渠》等均在各种全国性艺术赛事活动中获得佳绩。同时,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在组织、指导全省的艺术创作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