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雪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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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11月26日—1974年2月2日)平江县献钟乡五星村四竹坪人,读书十年,并习武。后执教私塾新学多年。弃教从艺长达五十余年,任过乡苏维埃秘书,参加过民国十六年(1927)“马日事变”后“十万农军围打长沙”的战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乡人民政府秘书。 雪凡学艺志坚,其伯祖父认为唱戏非正业,雪凡说服长辈,潜心研究灯戏,拜巴陵戏老艺人周普美为师,以父事之,赡养终生,树碑挂祭。他不满足于师傅口传身授的技艺,将民间传统的灯戏剧目数百个一一整理搜集,约两百余万字,至今农村尚有他轶散的手抄本。1956年县文化馆挖掘整理民间艺术,何应邀前去,回忆整理剧目两百余个。他认为:大戏、影戏、灯戏,都是梨园门下,灯戏被视为淫戏,列为草台戏,原因就在于没有象大戏一样树碑正名。他把这一观点传于门人,在平江城关镇和湘鄂赣边界演出时亮出“楚剧”的牌子,命班名为“昌江耀舞台”。他的第三代传人组建“平江楚剧团”,在县城开设戏院。何毕生传徒授艺,共授徒两百余人,遍及全县东、南、北乡。献钟乡人民政府成立,他积极组织农村灯戏剧团。逝世前夕,仍在本地授徒。来源:《湖南地方剧种志丛书(四)·花灯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