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四府表演风格

来自戏曲百科

在明清两朝,广东分为十个州府进行管治。以现在的阳江市为分界,东北面有六个府,俗称“上六府”,西南面有四个府,俗称“下四府”。下四府具体是指:高州府,包括现在的茂名,高州、吴川、化州、廉江、信宜、电白等县市;廉州府,辖今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合浦、北海、铁州、防城、东兴、灵山、浦北等县市;雷州府,管治湛江、遂溪、雷州、徐闻等地;琼州府,即今天的海南省。下四府的戏剧活动一直十分兴旺,粤剧尤有深厚的群众基础。粤剧在珠江三角洲一带(过去的“上六府“)非常活跃,此地自古商旅交通发达,艺术交流较为频繁;学习移植姐妹艺术和兄弟剧种的技艺,有便利的条件与环境。粤剧在孕育、产生到形成的过程中,其表现形态和艺术技法不断地变异和发展。下四府过去交通不够发达,与上六府及各地的艺术交流较少,粤剧传统的呈现状态和表演程式相对较为稳定,广场艺术的元素和特点比较突出。因为相对远离大城市,演出多在广场进行,过去声响设备也不够完善,一般的唱,无法充分表现角色的情绪。因此,多以动作幅度较大的形体表演为主。下四府一带的观众亦习惯追求强烈视觉刺激的舞台效果;所以下四府粤剧对排场艺术和南派武技的承传和展示较为完整,保留了打真军、呕真血、吊辫、大过山、双照镜等传统特技表演,形成了重武不重文,重打不重唱,热烈、火爆、粗犷的表演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