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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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姓名】:潘玉兰

【生年】:1914

【卒年】:1968

潘玉兰(1914——1968)  扬州人。原姓董,艺名筱玉兰。扬剧名旦。出身于木匠家庭。12岁进上海永乐社学戏,为该社第二批学员,师承“小开口”艺人董世耀、尹弼瑞和陆怀仁,民国十七年(1928)潘玉兰与新新社的新玉贞、新巧贞等,应邀到上海维扬大舞台,与“大开口”著名演员潘喜云、陈红桃、崔少华、王秀卿等同台演出。潘玉兰戏路较宽,在《种大麦》、《洋烟自叹》、《小尼姑下山》等剧中饰丑脚。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工花旦、闺阁旦,主演《陈杏元和番》、《孟姜女》、《珍珠塔》、《双珠凤》等剧;50年代至60年代,主演花旦、青衣戏。在演《志愿军的未婚妻》时年已40,饰演19岁青年姑娘赵淑兰,仍具少女风采,为扬州观众称道。在《婆与媳》中饰演饱受婆母虐待的媳妇秀兰,表演细腻,情感逼真。潘玉兰水沙嗓子,音色别具风格,唱腔委婉动人。1954—1957年,曾先后参加华东区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与江苏省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分别获表演奖与演员一等奖。她主演的《珍珠塔》曾由上海唱片社灌制唱片。潘玉兰于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任扬州市人民扬剧团党支部书记。她热爱集体,工作勤恳,艰苦朴素,热心助人。早在40年代,即常与丈夫潘喜云到不景气的戏班中客串义演,帮助同行渡过难关。她曾主动卖掉金首饰帮助剧团解燃眉之急。60年代初,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她与丈夫一道,将节省的300元人民币送往农村支援农业生产。剧团每到一处,她均在住处周围访贫问苦,资助孤寡老人。群众和同行得其资助者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