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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曲剧《胭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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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曲剧剧目。别名《东昌府》。岳军、张侠生据《聊斋志异·胭脂》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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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剧1956年由郑州市曲剧团首演,万宝珠饰胭脂,参加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汇演并获奖。后许多豫、曲剧团移植。
| | == 戏曲演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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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胭脂在王氏家遇鄂秋隼而钟情。王氏与宿介私通时于无意中将胭脂思念鄂生一事相告。宿介夜晚乃冒充鄂生至胭脂家欲行奸污,当被严词拒绝时竟强行脱去胭脂的绣鞋一只。后遗留王氏家内,被泼皮毛大拾得,并偷听了宿介与王氏的对话,遂潜入胭脂家图谋不轨,偏又误入老汉房中而把其杀死。卞氏发现绣鞋追问女儿,即误认是鄂生所为,告之于官,鄂被判为死刑。济南知府对案情怀疑,经审王氏,并把宿介捉拿归案,宿投状于学使施公。施公再审王氏,将毛大等人传至城隍庙,以妙计测定谁为凶手,终至案情大白。判毛大死刑,不安分的宿介革去功名,而使胭脂与鄂秋隼结为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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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越剧《胭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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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剧《胭脂》,古装越剧《胭脂》,魏峨、双戈于1961年据《聊斋》同名小说改编。1961年由湖州湖剧团首演。1962年南浙江越剧一团公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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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剧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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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医卞三之女胭脂,邂逅书生鄂秋隼,产生爱慕之情。热心人宿介与王春兰欲从中成全,不料被刁徒毛大得知,冒名前去调戏,并在慌乱中杀死胭脂之父,酿成命案。知县张宏主观臆断,误判鄂秋隼为凶手。知府吴南岱觉察案中有疑,为鄂秋隼昭雪,却又误断宿介为凶手。学台施愚山前来视学,对案情提出疑点,义赴现场查勘,循循善诱,帮助门生吴南岱改正错误,终于捕获真凶,昭雪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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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演出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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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1年由湖州湖剧团首演。1962年由浙江越剧一团公演,获高度评价。胡汝慧导演,吴昌年、王季纯作曲,裘云飞舞美设计。金宝花饰吴南岱,周瑛饰胭脂,裘大官饰施愚山,钟凡饰毛大。1963年1月20日—21日,由高佩饰胭脂,周恩来总理在杭州分两次看完此剧,接见演职员时称赞:“浙江又出了一个好戏,可以和《十五贯》媲美。”4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谢觉哉观后,激情题诗:“一念之忽差毫厘,毫厘之差谬千里,胭脂一剧胜神针,启智纠偏观者喜。”省政法小组将剧本同谢老题诗印发全省政法干部,作为学习资料。前后为80余个外国使团招待演出。1979年浙江越剧团以男女合演形式重排,赴京为建国30周年献礼演出。胡汝慧导演,胡梦桥、朱训正作曲,裘云飞、龚景充舞美设计。张志明饰吴南岱,郁尚校、陈明水饰施愚山,李培珍饰胭脂,宋顺发饰毛大。获文化部颁发的剧本一等奖、演出二等奖。《人民日报》、《戏剧报》等10多家报刊均发表评论文章,评价甚高。剧本自1963年先后由浙江人民出版社、《东海》杂志、《剧本》月刊、群众出版社发表及出版单行本。1981年10月,罗马尼亚世界出版社收入《20世纪中国戏剧选》。1980年由作者改编成电影剧本,浙江电影制片厂与香港长城电影公司拍摄成彩色故事片,张志明饰吴南岱。后由茅威涛主演此剧,浙江文艺音像出版社于1993年出版发行录像带、1997年出版发行V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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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曲演出== | |
| {{戏曲剧目相关事件}} | | {{戏曲剧目相关事件}} |
| [[分类:越剧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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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越剧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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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曲剧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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