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评审结果公示:修订间差异

无编辑摘要
无编辑摘要
第6行: 第6行:
|简介=2019年02月03日,[[2019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评审结果公示]]。
|简介=2019年02月03日,[[2019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评审结果公示]]。
|名称=2019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评审结果公示
|名称=2019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评审结果公示
|剧团人物=太原市晋剧艺术研究院,上海沪剧艺术传习所,上海沪剧院,盐城市淮剧团,常州市滑稽剧团,浙江小百花越剧院,福建省实验闽剧院,山东省吕剧院,荆门市艺术剧院,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广东粤剧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大理白族自治州白剧团,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国家京剧院
|剧团演员=太原市晋剧艺术研究院,上海沪剧艺术传习所,上海沪剧院,盐城市淮剧团,常州市滑稽剧团,浙江小百花越剧院,福建省实验闽剧院,山东省吕剧院,荆门市艺术剧院,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广东粤剧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大理白族自治州白剧团,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国家京剧院
}}
}}
2019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评审工作已于日前结束,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3日至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2019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评审工作已于日前结束,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3日至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