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艳: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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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剧梅花奖/第25届}} | '''侯艳(1974—)''' | ||
中共党员,大专在读。共青团中央第十四届代表、全国第九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现任宁夏秦腔剧团团支部书记、自治区青联委员、常委、副秘书长,区直机关工委青联常委。国家二级演员。 | |||
1985年考入宁夏艺术学校秦腔班,1990年毕业被宁夏秦腔剧团录用为小旦演员。1999年破格晋升为三级演员,2003年破格晋升为二级演员。1992年主演的《打神告庙》在全区戏曲专业青年演员大赛中荣获表演三等奖。1996年在文化部举办的全国“重钢杯”小品大赛中荣获表演三等奖。2000年在首届“中国秦腔艺术节”中荣获清唱二等奖。2001年主演《琵琶泪》荣获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2002年主演的《武松杀嫂》在全区“地方戏曲精品折子戏暨青年演员大赛”中荣获剧目一等奖、表演二等奖。2002年主演的《武松杀嫂》在文化部举办的“全国地方戏曲精品折子戏暨青年演员大赛”中获表演二等奖。2002年在第二届“中国秦腔艺术节”中主演的《塞上南国人》荣获表演二等奖。2003年主演的《塞上南国人》荣获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及“全国人口文化奖”。2004年荣获自治区“十佳杰出青年称号”。2005年主演的《牌坊泪》荣获宁夏首届文化艺术节表演一等奖。先后在《青年生活导报》发表论文《理智与情感》、《试论秦腔艺术的借鉴》、《谈“以德治艺”》。 | |||
侯艳,中共党员,一级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宁夏青联副主席,中国戏曲表演学会会员、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宁夏戏剧家协会理事,宁夏演艺集团党委委员,宁夏演艺集团秦腔剧院书记、经理(院长)。 | |||
曾荣获中国戏剧梅花奖;全国文化系统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宁夏青年五四奖章;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自治区“塞上文化名家”;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 |||
代表剧目:《狸猫换太子》《窦娥冤》《杨三姐告状》《塞上南国人》《朔方天歌》《武松杀嫂》《清风亭•盼子》《花木兰•凯旋夜》《安安送米》等。 | |||
{{演员查询/页面合集|剧种=秦腔|姓名={{PAGENAME}}}}{{中国戏剧梅花奖/第25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