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刑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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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戏新编历史剧《失刑斩》又名《李离伏剑》,系刘云程据《史记·循吏列传》中李离“过听杀人,以身殉法”的故事编剧。

该剧1980年由怀宁县黄梅戏剧团首演。导演朱苗根,作曲何晨亮。占仰饰李离,何振杰饰壶頡,宗惠娟饰壶妻,马玉霞饰曹母。1981年冬,该剧为安徽省现代戏调演大会做展览性演出。剧本首刊于安徽省戏剧家协会内刊《剧本新作》,又于1980年在《江淮文艺》第5期上发表。广州市粤剧团、西安市秦腔二团曾移植演出。剧本获文化部、中国戏剧家协会联合颁发的1980-1981年全国话剧、戏曲、歌剧优秀剧本奖。1982年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单行本,1999年又收入《中国当代戏剧家文库·刘云程卷》。

剧情简介

版本1:该剧写晋文公复国之初,励精图治,狱官李离因大夫壶颉滥杀无辜,奏知文公。文公大怒,革去壶颉之职,令李离掌管刑狱,又铸鼎立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壶颉返乡之后,误认为其妻与乡邻曹文丙有染,于是严刑拷打曹文丙,并欲追杀妻子。其妻藏身酒店,壶颉追至,杀死酒店女,又咬下曹文丙的舌头,放入酒店女口中,移赃嫁祸,伪造作案现场,诱使李离错杀了曹文丙。后来李离得知实情,毅然替曹母书写状纸,助其上京状告自己。文公怜其忠直,特赦其不死,但李离为了端正法纪,最后拔剑自刎,以身殉法。

版本2:剧中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的晋国,大夫壶颉草菅人命,被大夫李离告发,免去官职。李离奏请晋文公制订了“失刑则刑,失斩则斩”的法令,铸铜鼎之上,并主管刑狱。壶颉多年离家未恨,妻子在家中生活艰难,常得到乡邻曹文丙的帮助,壶妻被迫当了金钗换钱度日,曹文丙好心替她将金钗赎回,不料壶颉免官回家,疑心妻子与曹文丙有染,严刑拷打曹文丙,并欲追杀妻子。妻子藏身酒店,壶颉追至,杀死酒店女,并咬下曹文丙的舌头放在酒店女口中,造作案现场,造成了李离错斩曹文丙。事后李离从壶妻口中得知真相,痛悔万分,亲自调查核实后,鼓励曹母状告自己。在平反冤案、谋杀壶颉后,曹母为李离当众以身护法的精神所感动,特赦李离不死;但李离自己却不肯贪生坏法,用晋文公赐给他的宝剑伏剑而亡。

戏曲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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