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芝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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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芝梅(1934—2001),女,河南省新乡市黄屯村人,中共党员,中国戏剧家协会河北分会会员,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国家二级演员。大名县政协第三、四届常委。自幼生长在一个农民家里。“七七事变”后,蒋介石要炸黄河花园口,黄河北岸的百姓纷纷向南岸逃奔,3岁的刘芝梅与家人逃过黄河,随同难民在黄河南岸流浪。为生计所迫,学习河南坠子,1948年春改学豫剧。受党指派,进入著名教育家周海水和著名表演艺术家罗兰梅的剧社,积极学习文化和革命理论,思想和文化都有很大提高。后加入豫剧著名演员李景萼、姚淑芳的剧社。16岁即在安阳市艺华豫剧团领衔表演,成为河南豫剧向河北发展的开拓者之一。《穆桂英挂帅》《桃花庵》《秦香莲》《三拂袖》《凌云志》《麻疯女》《三上关》《红娘》《抬花轿》等,都是她的拿手好戏。1952年受邀到大名县演出。1954年将艺华剧团与大名县娃娃剧团合并为大名县豫剧团,她领衔主演并担任副团长,群众习惯称剧团为“刘芝梅剧团”。她积极排演《白毛女》《小二黑结婚》《朝阳沟》《王秀鸾》《地道战》等现代戏,带领大名县豫剧团北上京津,西上太行,东走济南。尤其在邯郸、安阳、聊城、临清等地区的群众中具有广泛而强烈的影响。刘芝梅从事艺术工作30多年,积累下了丰富的艺术经验。在豫剧艺术上的成就有四点:吐字清,唱功巧,嗓音清脆圆润,抑扬自如;行当宽,戏路广,善于准确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表演洗练凝重,庄谐俱佳,俊雅内含,细微生动;台上台下,艺德高尚。农民群众中流传着顺口溜“粜了粮食卖了鸡,也要看看刘芝梅的戏。”青年学生当中流传着“误了堂(课),误了睡,也要看看刘芝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