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沪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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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沪剧团成立于1954年8月25日,由原上海民间职业剧团联谊沪剧团扩充而成。1955年7月,在常州登记,改为常州市联谊沪剧团,隶属常州市人民委员会文化处,由文化处拨款买下私人夜箱,添置布景道具,并配置行政与舞美工作人员,使剧团逐步走向正轨。1957 年4月,改称常州市沪剧团,属集体所有制,并从上海吸收一批演职员,加强阵容。

1958年10月,从上海沪剧院引进6名学员。1961年起,为充实创作力量,选送一批人员分赴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沪剧院、江苏省戏剧学校学习。“文化大革命”时间,剧团部分人员被下放或转业,部分人员并入常州市文工团,多年积累的文字、图片与音像资料均被毁散失。1978 年1月,恢复建制。1982年底,剧团20余名职工联名给市领导写信,要求解散。1983年10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沪剧团,人员分配到文化系统各有关单位。

剧团早期演出主要为传统剧目,多采用幕表制。1955年改为常州市联谊沪剧团后,逐渐实行剧本制。先后排练《为奴隶的母亲》、《刘胡兰》、《儿女心》、《走上新路》等新剧目,赴苏南、苏北、上海等地巡回演出。1956年筱兰英在沪剧《为奴隶的母亲》中饰卖婆,获常州市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演员一等奖;1957年,剧团创作现代沪剧《长流水》,整理传统剧目《双脱花》与《打花包》,同年4月参加江苏省第一届戏曲观摩会演,《双脱花》获剧本奖、演出奖,导演奖与音乐奖,筱兰英演母亲一角,获江苏省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演员一等奖,罗月华、徐剑云获演员三等奖,沈国雄、张娟娟获青年演员奖。《长流水》获剧本奖、演出奖、导演奖;筱福田、丁兰芳获演员二、三等奖。

1957 年后,排练《母亲》、《双婚记》、《青春之歌》等剧目,继续在江、浙、沪一带演出。

1958年,配合“大跃进”,创作了反特内容的《100号计划》与反映大成一厂技术改革的《纺织红旗迎风飘》等现代戏。

1958年起,赴武汉、黄石、九江、安庆、芜湖、南京等长江沿线城市巡回演出,历时3月余,扩大了沪剧的影响与该团的知名度。

1959年6月,作为向常州解放十周年献礼剧目,创作现代戏《向秀丽》(编剧筱正武、王志强),以后又陆续创作、改编和上演了《红岩》、《霓虹灯下的哨兵》、《年青一代》、《南海长城》等剧目,先后在常州、上海、杭州等地公演达百余场,各地纷纷来信来人索要剧本。同年12月,该剧参加镇江地区戏曲会演,获创作一 等奖,演出一 等奖。

1961年一1966年,先后改编《槐树庄》、《野火春风斗古城》、《枯木逢春》、《江姐与双枪老太婆》等现代戏。移植《芦荡火种》、《赤道战鼓》等现代戏以及《监会》、《女单帮》等传统剧目,相继在江、浙、沪一带巡回演出,并邀请应云卫、郑传鉴、石筱英、邵滨荪等影剧界知名人士来团指导,提高了剧目与表演的艺术水平。

1965年,组织3个演出小分队,学习移植《补锅》、《打铜锣》、《双教子》、《小保管上任》、《一百个放心》等小戏,分别深入金坛、宜兴、溧阳等农村演出。

1969年底,大批人员下放或转业,剧团解散。

1978年春,钱泳林负责筹备,5月,该团恢复建制。张宇清创作《同洒相思泪》、《唐人街奇案》、《美女蛇》等剧目。剧团排练演出的《雷雨》,在常州连演3个月,后赴无锡、常熟、江阴、上海等地演出,历时一年多,累计演出300余场,反响强烈,中国评剧院、上海人民沪剧团等7个剧团,派人观摩学习或索要剧本和录音,之后陆续排演出《杨乃武与小白菜》、《大燕和小燕》等剧目。

1981年开始,演出逐渐出现滑坡趋势,虽采取分队演出,邀请著名沪剧演员王盘声合作演出等形式,仍每况愈下。1983年春节后,排演《日出》。10月,该团撤销。